KPMG:德州成企業投資新熱點 應考量法制稅制特色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12日電)KPMG安侯建業今天表示,近年美國德州(Texas)逐漸成為企業設立據點的新興選項,德州不課徵州企業所得稅,而是針對營收扣除特定項目後的淨收入課徵特許稅,根據報導政府正與州政府討論稅務減免,提醒台商可關注。
KPMG安侯建業今天發布新聞稿,比較美國德拉瓦州(Delaware)與德州在公司治理相關法治及稅務規範的差異。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丁英泰指出,長期以來,德拉瓦州因擁有專責處理公司法爭議的衡平法院、累積豐富的判例,以及不採陪審團制度的審理機制,成為台商赴美設立公司的首選,然而近年來德州積極推動公司治理相關法制改革,結合其強勁的經濟實力與多元產業聚落,逐漸成為企業設立據點的新興選項。
丁英泰指出,雖然德拉瓦州以判例法為基礎,具備一定程度可預測性,但實務上仍可能因判例解釋空間廣泛,而產生法律適用上的不確定性。例如,美國某知名電動車製造商於2018年通過執行長高達560億美元的股票選擇權薪酬案,卻遭德拉瓦州衡平法院認定程序瑕疵與決策獨立性不足而判決無效,即使股東會後續重新通過該案,法院仍駁回其請求。此案突顯即便在德拉瓦州設立公司,亦難完全避免司法風險。
丁英泰說明,相較之下,德州近年積極強化其公司法制環境,德州於2023年設立「商業法庭」,並於2024年9月正式運作,由具備商法專業背景的法官主審,排除陪審團制度,提升審理效率與專業性。此外,2025年5月通過的「SB 29號法案」,進一步提高股東對公司管理階層提起訴訟的門檻,並賦予董事在善意且符合法令與公司章程前提下所作決策的免責保障。
丁英泰評估,這些改革措施展現德州對企業營運穩定性的重視,亦有助於降低公司經營階層潛在的訴訟風險,預期將吸引更多企業考慮遷址至德州,以強化公司治理與營運效率。
在兩州稅務制度差異方面,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行副總經理廖月波指出,自稅務觀點來看,除了聯邦政府課徵的企業所得稅以外,其他較具影響的稅制包括州及地方企業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及總收入稅(gross receipts tax)等。
廖月波表示,若公司登記設立於德拉瓦州但未於該州實際營運,則無須繳納德拉瓦州企業所得稅或總收入稅,而僅須繳納特許稅(franchise tax),此稅項依公司資本規模計算,年繳金額介於175美元至20萬美元之間,大型上市公司則為25萬美元。
廖月波表示,德拉瓦長期被譽為「世界公司首都(Corporate Capital of the World)」、吸引許多企業於該州設立控股公司,美國財富500強(Fortune 500)企業中也有高達66%都於德拉瓦州登記設立。然而,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台商企業選擇至德州設立登記,而德州不課徵州企業所得稅,而是針對營收扣除特定項目後之淨收入(margin)課徵特許稅。
KPMG提醒,企業在選擇設立地時,應考量各州法制對公司治理架構、風險管理策略與長期營運穩定性的影響。德拉瓦州與德州在董事責任、股東訴訟制度、司法風險及稅制上各具特色,對於具有不同特性的企業分別有不同的優缺點。企業前進美國投資,在選擇設立地時,應依據自身產業特性與治理需求,審慎自法律及稅務層面進行綜合評估,並建議及早諮詢專業顧問,以確保符合法規並穩健營運。(編輯:潘羿菁)1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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