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過後》泡水車、屋損怎麼辦?中央、地方補助一次看 車體險得加保「這個」才能理賠
今年7月底、8月初的西南氣流豪雨事件,導致中南部連續多日降下豪雨,多處地區釀成淹水、土石流、停電等災情;隨著警戒解除,還有不少泡水車輛、屋損待修復處理。產險業者指出,一般車體險(汽車車體損失保險)可分為甲、乙、丙三式,但不管哪一種車險,由於颱風、地震等天災屬於除外不保事項,不在理賠範圍之內;若有加保「颱風洪水險」,就可以申請理賠。
不是投保車體險就能理賠,須額外加保「颱風洪水險」才能理賠
這一波西南氣流造成瞬間降下豪大雨,在中南部造成相當嚴重的淹水災情,有的大樓地下室淹水,許多住戶的車子停在地下室就直接淪為泡水車。但很多民眾經常誤以為保了車體險(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汽車泡水也會理賠,但其實不然。
一名產險業者表示,汽車若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等天災導致財損,必須另外加保「颱風洪水險」,才能理賠;颱風洪水險是一種保險附加條款,並非獨立的保險商品,保戶必須先投保汽車車體險,才能向保險公司要求加繳保險金、投保颱風洪水險。
產險業者也坦言,實務上一般車主很少主動提出加保颱風洪水險,畢竟一年颱風來襲的次數並不多,且颱風導致淹水的機率也有限,使得一般保單容易略過加保颱風洪水險,造成實際投保率並不高。
以車體險甲、乙、丙三式種類來看,甲式的保障項目較為全面,包括車對車碰撞、車對物碰撞及傾覆,火災、爆炸、閃電、掉落物,以及第三人非善意行為、不明原因(如刮車、肇逃)等保障範圍;乙種則涵蓋車對車碰撞、車對物碰撞及傾覆,火災、爆炸、閃電、掉落物;丙種則限於車對車碰撞。
但不論哪一種車體險,遇到颱風、地震等天災事故都沒有理賠,車主必須投保車體險(主約)後,再額外附加颱風地震險(附約),日後遇到颱風地震事故才能理賠。
部分各縣市也啟動泡水車輛財損慰助,最高2萬元
若沒有加保「颱風洪水險」的車主,部分縣市也因應丹娜絲颱風所影響的泡水車輛財損負擔不小,紛紛提出相關慰助計畫」,例如,彰化縣針對汽車提出慰助受損金額最高2萬元,機車最高2千元,截止日期至8月29日受理申請。
台南市也針對丹娜絲颱風致受損車輛後續維修(含報廢)提出慰助額度,包括汽車(含大型重機)上限1萬元;機車(含微電車)上限2千元;嘉義縣政府針對車輛泡水或外力毀損等車損慰助,包括汽車(含大型重機)最高5千元,機車(含微電車)最高2千。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則表示,車籍設在南投縣的汽車、機車(151CC以上)若因豪雨受損無法使用或不堪使用,可持村里長、鄉鎮市公所或警察、消防等相關機關出具的災害證明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稅務局將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主動退還該車自停駛或報廢日起至當年底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住家淹水造成屋損,投保住火險可申請基本金額理賠
至於在房屋受損部分,行政院也已宣布,針對0728豪雨災情,提供2萬元淹水救助金,救助對象包括,住屋(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淹水深度逾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的現住戶。除了中央補助之外,縣市政府也額外5千至2萬元的救助金,協助民眾渡過難關。
另外,大多民眾都會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金管會表示,現行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承保範圍已包含「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針對住宅建築物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所造成的損失,依照建築物所在地區別,分別提供新台幣7000~9000元的基本保障,作為緊急復原之用。
水淹超過50公分,即符合「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舉例來講,住宅淹水達50公分以上,即符合「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的住戶淹水救助標準,保險公司將按住宅所在地區賠償限額予以理賠(以台南市及高雄市為例,賠償限額為8000元);如淹水未達上述標準但有實際損失,保險公司也將在實際勘損及理算損失後,於賠償限額內依實際損失金額賠付。
金管會也提醒,若民眾除了投保住宅火災基本保險外,又額外加保颱風洪水附加條款,除就保險標的物在保險有效期間內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所致的毀損或滅失獲得賠償外,對於因颱風或洪水發生所支出,例如清除費用、臨時住宿費用,保險公司也會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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