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聲被視京華城案破口…曾line柯文哲盼「敢批要有擔當,別說不知道」!北院今傳公務員還原過程
蘇芳禾
圖片 資料照 提供
北院密集審理京華城案,周四(3)日傳喚時任台北市都委會幕僚人員蔡立睿等人出庭作證,被問到京華城案是否「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有無案件是沒到都更年限卻是用都更獎勵?蔡立睿答,「沒有」。 檢察官詰問,為何要建議京華城去參考其他案件爭取容積獎勵,是否因為有適法性疑慮?蔡立睿則未正面回應,僅說「當時已經有其他案件審查通過,我們希望京華城可以去檢視」。 據《自由時報》報導,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去年5月用Line傳送京華城公告公展的簽呈給前市長柯文哲,彭振聲向檢廉供稱,此舉是要提醒柯文哲「這份簽呈是他決行」,盼柯文哲「敢批就要有擔當,不要都說不知道」。
台北地方法院繼續審理京華城案,3日提訊在押被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傳喚時任台北市都委會幕僚人員蔡立睿、前都發局專委林芝羽出庭作證。
蔡立睿曾參與京華城後階段的審議,現為都委會技正。
應曉薇常關切都委會初研意見 公務員:知多方關切
檢察官提示,蔡立睿之前在偵訊時曾指出,應曉薇時常會關切都委會幕僚的研究意見,例如「你們初研意見為什麼要這麼寫?」並把幕僚找來「唸」一頓。
蔡立睿在3日庭上回答,應曉薇口氣比較重,多少會影響下一次的初步研究意見,幕僚們就會把下一次的初研意見的文字寫得更保守,但不會因此改變初研意見,因為他們知道京華城案受到「多方在關切」,所以准、駁會交給都委會的委員去處理。
京華城適法性有疑慮?公務員:希望可以「檢視」其他案件
檢察官詰問,為何幕僚要建議京華城去參考其他案件爭取容積獎勵,是否因為京華城本身有適法性疑慮?
對此,蔡立睿在法庭上則未正面回應,僅說「當時已經有其他案件審查以元利TOD案(元利建設在信義計畫區D3街廓案)方式通過,京華城鄰近捷運南京三民站,所以我們希望京華城可以去檢視其他的案件」。
柯文哲、沈慶京辯護律師紛紛提出異議,認為證人不能就適法性來做回答。檢察官則反駁,公務機關本來就要針對個案的適法性去進行審查。
檢察官問到之前有無案件是沒到都更年限,卻適用都更容積獎勵?蔡立睿回答「沒有」。
彭振聲傳京華城公文給柯文哲 要他敢批要有擔當
已認罪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被視為本案破口之一,不過日前他的妻子在7月1日墜樓身亡後,傳出彭振聲可能翻供。
《自由時報》報導,偵辦小組在柯文哲的手機發現他和彭振聲的一段Line對話,這段對話是在去年5月10日,京華城弊案備受外界關注時,彭振聲曾傳一份檔案給柯文哲,名稱為「京華城柯文哲交辦1(2)」,經鑑識發現為京華城2020年10月27日公告公展的簽呈。
彭振聲去年9月向檢廉供稱,當時會傳公開公展的簽呈給柯文哲,是想表達這份文是柯文哲決行,「要像林洋港那樣,敢批就要有擔當,不要都說不知道」,既然其目的是要為南松山繁榮發展,柯文哲也要承擔責任,才能得到市民的敬重,也不會讓市府同仁委屈。
《鏡週刊》也報導,彭振聲在去年認罪時告訴檢察官,自己明知2020年10月27日都發局簽陳上寫的「本案不是都更,卻引用都更條例拿容積獎勵,違背《都市更新條例》法令」,另無其他法律依據,卻在2020年10月27日都發局大簽上蓋章上陳給柯文哲市長,承認這部分圖利京華城公司。如果是由他自己裁決,他會將京華城案公展退回都發局,不會送公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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