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代表大會明桃園登場 聚焦兩年條款存廢、選舉提名條例
民眾黨明天舉行黨代表大會,除了黨代表提案將觸及不分區兩年條款存廢,為迎戰2026九合一大選,黨代會預計通過公職人員選舉提名條例,另外將通過民眾黨章程修正案,增設仲裁委員會及「言行條款」。
民眾黨明天(10日)上午將於桃園舉行第三屆第二次黨代表大會,並於當天下午舉辦六周年黨慶。根據規畫,黨代表大會上除了黨主席致詞、中央黨部與立院黨團報告外,還將討論章程修訂案,並制定財務管理條例、公職人員選舉提名條例等,以及攸關兩年條款存廢的黨代表提案環節。
外界近來關注民眾黨是否會延續前黨主席柯文哲訂下的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據了解,有民眾黨代表認為現在的艱困時局,已與訂下兩年條款時有所不同,非常時期應有非常做法,而身兼黨主席的立委黃國昌是立院最強戰力,不宜戰前換將、削弱立院戰力,因此擬提案暫緩兩年條款。
但另一方面,也有黨代表不贊成廢除兩年條款,認為兩年條款一旦廢除,將涉及誠信問題,且若繼續執行,可讓更多政治素人有實戰經驗,不僅卸任者可在2026年扛下「選舉母雞」角色,2028年大選時也可培養出更多有經驗的立委參選人。另有黨代表提案認為,應擱置討論兩年條款存廢,並踐行柯文哲的理念與誠信。
不過,黨主席黃國昌、立委黃珊珊近日相繼力挺落實兩年條款,外界預料廢除兩年條款的可能性不大,惟實際狀況如何,則待明天黨代表大會揭曉。黃國昌今天出席活動受訪也表示,明天黨代表大會時,相關提案大家都可以討論。
為迎戰2026九合一大選,民眾黨中央黨部研擬的「公職人員選舉提名條例」將送交黨代表大會通過。草案明定,為研議制定公職人員選戰布局策略、統籌提名作業,黨主席得視情勢設置選舉決策委員會,而選決會任務包含徵詢協調各選區參選人、訂定提名原則、決定艱困選區及特殊情勢因應、決定公告各選區提名額度、審核各選區民眾黨公職候選人名單等。
選舉提名條例草案明定,選決會成員為9至11人,黨主席與祕書長為當然成員,其餘成員由黨主席提名,並經中央委員會同意後擔任;除民眾黨員外,選決會得邀請非民眾黨的社會賢達,提供選舉布局與決策建言。
民眾黨章修正案部分,最主要的變化,包含指定中央委員從明定三席改為一至三席,票選中央委員明定由黨代表大會就黨員選舉產生,並且增設「言行條款」。章程修正草案明定,黨員及各級組織言行、決議有違背章程或民眾黨決策,或破壞民眾黨名譽情事,黨得予評議並裁決適當處分,並另訂紀律評議裁決準則。
章程修正案若通過,民眾黨也將增設仲裁委員會,負責審理對中評會最後裁決不服的救濟。章程修正案明定,仲裁委員會設置五位委員,由黨主席推薦立場超然、處事公正的黨內外人士,委員為無給職,任期與黨主席相同,並由委員間互推一人為主委。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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