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泡水 金管會:須加保附加條款才有保障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7日電)近期西南氣流帶來豪雨重創中南部,不少汽車因此變泡水車,金管會今天表示,現行汽車保險分成甲式、乙式及丙式車體損失保險,但未把颱風洪水造成損失納入保障範圍,民眾若有需求可加保「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才有保障。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保險可分成個人保險跟企業保險2部分,中南部受災範圍廣,不只是個人跟企業可能受影響,住家或是汽車也可能造成損失。以個人保險說明,目前住宅火災保險承保範圍已包含「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住宅因颱風或洪水造成的損失,住宅淹水達50公分以上,針對3地區分別提供7000到9000元的基本保障。
陳清源指出,民眾如果覺得基本保障不足,可跟保險公司要求加保「超額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附加條款還會提供超過基本保障的賠償責任,另外也提供每天3000元,不超過60天的臨時住宿費用。
此外,近期也有許多土石流災情,陳清源說,如果房屋位在低窪地區或山坡地,民眾可選擇加保「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附加條款」,保障因颱風或洪水引起地層滑動或下陷、山崩、地質鬆動、沙及土壤流失(包括土石流)導致的損失。
他指出,很多汽車也因淹水造成損失,不過現行汽車保險分成甲式、乙式及丙式車體損失保險,但並未把颱風與洪水造成損失納入保障範圍,民眾住家如果在低窪處,考量颱風或洪水可能造成汽車損失,可加保「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保障車輛因颱風或洪水等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企業保險方面,陳清源指出,企業最常投保的火災保險是商業火災綜合保險,屬於概括承保方式,最主要是承保建築物、機器設備及動產等標的物,因突發不可預料意外事故導致損失,因此有承保颱風及洪水帶來的損失。
不過,陳清源也說,商業火災保險承保範圍需要正面表列,因此未承保保險標的物因颱風或洪水所致損失,企業可另外加保「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以轉嫁天災風險,建議企業投保時可向保險公司諮詢,確認承保範圍是否符合需求。(編輯:楊凱翔)11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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