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到網友家看電影 被性侵...事後還去夜遊看夜景
女生出門在外千萬要小心!一名男子阿明(化名)於去(2024)年9月間邀約一名女網友小花(化名)到其住處看電影,期間竟不顧女方多次以言語表達拒絕,並以身體閃躲抗拒,仍強行對她伸出狼爪。案件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該男最終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根據判決書,阿明與小花是網友關係。去年9月26日下午4時許,阿明邀請小花前往其位於台北市的住處觀看電影。不料當晚約6時,阿明無視小花多次口頭拒絕及身體閃躲,強行撫摸其胸部與下體,並脫去她的褲子,最終對其性侵得逞。
本案經小花報案後,由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受理,並報請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最終提起公訴。審理期間,阿明始終坦承犯行,並表達願意與小花和解,小花也曾表示有和解意願。然而,法院三度安排調解,阿明均依時出庭,但小花皆未出席,因此雙方未能達成和解。
此外,證人於偵訊時表示,案發當晚約凌晨12點多,他在八里某處與小花及阿明會合,三人一同聊天。阿明也於偵訊中供稱,事發後曾與小花及她的兩名朋友一同前往八里看夜景。由此可見,小花在案發當晚仍與阿明等人一同外出、聊天,期間還曾搭乘阿明的機車,整體過程中未見明顯異常行為或情緒反應。
對此,法院考量阿明自始坦承犯行,且表達和解意願,本院也曾三度安排調解程序,阿明皆依時到庭,惟小花始終未出席,導致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另外,阿明過去曾因對未滿十四歲少女為性交罪,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年8月、緩刑5年,該判決已於去年7月23日確定,目前尚在緩刑期間,竟未知警惕再犯強制性交犯行,素行難認良好。最終判決阿明犯有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兩年。
案件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該男最終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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