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吳四騎士」賴苡任不認罪聲請傳喚1不詳志工作證 北檢嗆荒謬
國民黨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藍營青年「罷吳」團體召集人賴苡任今(1)日下午因死亡連署案,前往台北地院開庭。賴苡任否認犯罪,並要求檢察官聲請傳喚指控他指導的「一位不詳志工」及15位獲緩起訴的志工,但北檢公訴檢察官卻認為傳喚這些證人「荒謬」。
賴苡任開完庭後表示,今天黃呂主委可以交保,相信很多國民黨的支持者覺得這個結果似乎來得稍微有點晚,但是只要能出來,都好過留在看守所,也希望主委出來之後,一切以身體健康為優先。
賴苡任說,今天的程序庭前面還算順利,但是對於他希望傳喚的證人,與公訴檢察官有強烈爭執。他說,檢方指控他有指導一位不詳的志工,他希望可以傳喚這位不詳的志工作為證人,也希望可以傳喚被緩起訴的15位志工,證明他沒有指導過他們,但是公訴檢察官回答是「傳喚這些證人是荒謬的」。
賴提醒,對於被告不利,檢察官需要提出積極的證據,這就是為什麼他希望可以傳喚那位不詳的志工以及另外15位緩起訴的志工。
至於在法庭上,賴苡任否認犯罪,並針對起訴內容他認為有問題的地方提出解釋。賴說,2月5日晚間在市黨部,沒有任何一個人提到黨員名冊4個字,也沒有抄寫黨員名冊,如果有他一定反對,因為他手上有1505份街頭連署的提議書,主觀上沒有所謂的共識。
針對檢察官指控從A謄寫到B,他認為,A的取得來源是合法的,就是街頭連署罷免吳思瑤,他主觀上不是抄寫黨員名冊,而是將原本的提議人名冊寫到空白的,從他4月14日被調查局約談,口供從未改過。
至於陳奎勳則是跟上午被提訊出庭的3名在押被告黃呂錦茹等人一樣,都承認檢方起訴的全部內容。辯護律師主張,陳奎勳從偵審都認罪,請求從輕量刑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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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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