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族3月買千萬宅 5月同棟便宜200萬「心碎想解約」
記者張雅雲/高雄報導
房市買氣冷,房價陸續出現下修,有網友自曝3月購入1間4年屋,成交價1036萬元,已付60萬元簽約金,不料看到同棟5月實登後,認為自己買貴200萬元,心都涼了半截,忍不住上網問是否該直接解約?信義房屋專家提醒,解約除了簽約金還有其他隱形成本需考慮。
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分享自己今年3月購買1間4年屋,成交價1036萬元,已付了60萬元簽約金,沒想到他看到5月同棟的實價登錄後,認為自己買貴約200萬元,忍不住上網問是否簽約金該送給賣家,直接小賠解約?
他坦言,跟屋主購過代書簽約後,目前房貸流程已接近完成,並需付2成自備款,他自認3月購屋買貴一點點,但誰也不知道房市會突然急凍那麼多,3月跟5月購屋就差了200萬元。
PO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一名網友直言「你當股票當沖?」質疑其操作心態,其他網友建議他可與屋主溝通,若是自住需求,房價波動影響有限,解約是現賠,還兩手空空。原PO無奈回覆「遇到了沒辦法,不想買了直接賠200萬元。」
信義房屋高一區協理周清源指出,若此時解約,原PO不僅會損失60萬元簽約金,還需負擔仲介服務費用。以該案而言,服務費約為房價的1~2%,約10~20萬元不等,若買方已將2成自備款匯入履約專戶,解約時這筆2成自備款也會被沒收。
若是屋主自售,只透過代書買賣,除了簽約金也要負擔代書服務費約2萬元,周清源建議,買方在考慮解約前,應詳細比較同棟大樓的實際條件差異,包括樓層、方位、裝潢狀況等因素,不能僅以總價進行比較。
周清源說:「房子坪數一樣,但樓層、景觀、裝潢等條件不同,價格自然會有差異。」但若是比較後,覺得條件相差不多,價差達200萬元,換算後覺得解約損失比較少,解約不失為一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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