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針、陰莖增大害命「醫美亂象多」衛福部啟動修法!出事診所改名也能抓
民眾到醫美診所導致死亡或重傷的醫療事故頻傳,再加上近年更出現「直美潮」,這是指許多年輕醫師在完成或未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就直接到醫美診所工作,不少「直美」醫師甚至只透過廠商課程或師徒制學習後就上工,完全缺乏醫學中心的正規訓練。
為了導正前述的醫美產業亂象,衛福部部長石崇良表示,未來會修訂《特管辦法》加強管理。具體而言,會依照醫美處置的醫療風險,要求執行醫師要有不同的訓練資格,涉及到手術的醫美處置,必須要擁有「大外科專科醫師」訓練跟取得證書,才可以執行,最快年底正式公告實施,之後就沒有現在所稱的「直美」現象。
醫美診所醫師發生重大醫療事故,須接受 4 年的醫策會醫學美容品質認證評鑑
根據衛福部統計近 5 年美容醫學醫療爭議案件資料顯示,在 2024 年「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施行前,2020 至 2023 年醫療爭議調處總案件數依序為 591 件、555 件、613 件和 689 件;美容醫學案件數則依序為 37 件、43 件、50 件和 45 件;2024 年後調解案件有 838 件,美容醫學相關則是 43 件。
石崇良說明,未來,如果醫美診所醫師發生重大醫療事故,衛生局將依醫療法第 26 條啟動調查,並要求限期完成改善事項;同時,該診所須強制接受為期 4 年的醫策會醫學美容品質認證評鑑。
問題出在「只要有醫師執照就能做醫美」缺乏專業把關
根據現行制度,除最高風險醫美手術以外,其他手術並未限制執刀醫師資格,導致任何科別醫師都可以站在醫美手術台獨自完成手術。因此,未來將規定所有手術型醫美療程,執刀醫師須具備大外科專科醫師資格與證書。
尤其,現在多年輕醫師在完成或未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就直接到醫美診所工作,針對這樣的「直美」亂象,石崇良指出,要杜絕發生這些嚴重事故,未來會朝幾個方向進行,當中也包含修訂《特管辦法》。
衛福部修訂《特管辦法》如何加強規範醫美產業?
石崇良說明,針對前述的亂象,未來會修訂《特管辦法》加強管理。首先,是依照不同醫美處置風險,要求醫師有不同訓練資格,例如雷射、光電治療,必須要完成 PGY,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 2 年之後,才可以執行。
再者,涉及手術的醫美處置,醫師必須要擁有「大外科專科醫師」訓練跟取得證書,才可以執行。特別高風險的如抽脂,過去《特管辦法》裡面有規範,就會要求完成「特定」的專科醫師訓練才能夠執行,甚至要次專科,這部分會修訂《特管辦法》來加強管理。
而所謂「大外科專科醫師」是指已接受完整外科專科訓練,並考取專科醫師證書的資深外科醫師,通常是指在一般外科(General Surgery)領域的專科醫師;他們能診治廣泛的疾病,包括甲狀腺、胃腸道、乳房、周邊血管、外傷與感染等相關外科傷病,是能進行手術的專業醫生。
對於一些特別是高風險的療程如抽脂達到一定的量、大面積拉皮,石崇良強調,未來修訂特管辦法後,將會更加強管理,要求執行業務的醫美醫師,除了要具有上述規定的醫師資格,還要完成特定的專科醫師訓練才能夠執行。
「醫師改名」或是「診所改名重新營業」逃得掉嗎?
許多民眾憂心,常常會出現「過去曾發生醫療糾紛的醫師」改名或診所改名的問題,石崇良強調,一律都會跟著醫師,只要有醫師證號,證號不會變,所以不論是改診所名字或醫師改名,一定都追得到人。
石崇良表示,醫學美容與一般醫療有所不同,看診民眾大多都是健康民眾,更應嚴格防止嚴重事故發生,修法草案預計 10 月進行 60 天預告,如果順利預計最快年底正式公告實施,希望透過這次的改革,保障民眾就醫安全,遏止醫美亂象。
文/劉一璇、圖/楊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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