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發 7 類經濟弱勢 13 個月生活補助金,估 109 萬人受惠
獨居漸趨普遍,據推估,國內獨居長者約 70 萬人,其中列冊關懷的弱勢者約 6.5 萬人,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化,行政院訂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並核定衛福部編列 360 億元,其中除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200 億元,也將與各地方政府合作,針對 7 大經濟弱勢族群加發 13 個月生活補助金,預計 109 萬人受惠,並跨部會合作擴大獨居老人關懷服務。
主計總處依 65 歲以上人口獨居率推估,全台非弱勢獨居長輩約 70 萬人,為即時照顧經濟弱勢,衛福部宣布除既有補助外,將自 115 年 1 月起至 116 年 1 月止、總共 13 個月,按月加發生活補助金。
另,目前既有列冊關懷者約 6.5 萬人,並有約 1.6 萬人接受輔導協助,在家中安裝緊急救援設備。衛福部社會及家庭代理署長周道君表示,為使老人獨居不孤獨,正研擬擴大獨居老人關懷送暖服務對象,納入所有獨居長輩,先由地方政府確認戶籍與實際居住人數,再依健康、生活狀況等分級,提供定時關懷、送餐、安裝緊急救援設備等相關服務,政策最快明年推出。
生活補助金加發對象與金額:
- 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發給 1,000 元,每人總計可額外領取 1 萬 3,000 元。
- 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發給 750 元,每人總計可額外領取 9,750 元。
- 其他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符合領取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教育補助者計 5 類對象:每人每月發給 500 元,每人總計可額外領取 6,500 元。
社工司副司長楊雅嵐說,如具有 2 類資格者從優擇一領取,另為簡政便民,本項加發民眾免申請,由各地方政府檢核符合資格者,政府主動匯款至民眾帳戶,存摺上會註明「行政院發」字樣。
文/周佩怡、圖/巫俊郡、衛福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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