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董瑞斌:穩定幣只對發行商有利 對台灣消費者不具有吸引力
今年7月中旬,美國穩定幣法案《指導和建立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法案》(簡稱天才法案)獲得眾議院通過,加密貨幣監管進程,引爆穩定幣(stable coins)話題,國內也有不少加密貨幣交易所疾呼,台灣應該發行「新台幣穩定幣」,但兆豐金董事長董瑞斌31日卻直言,穩定幣的特性只對發行機構有利,對於消費者並不公平,他語帶保留地說,穩定幣未來在台灣恐不具有吸引力。
天才法案通過後,明確規範穩定幣4大特性
董瑞斌指出,美國穩定幣的概念來自於加密貨幣的價格高波動性,為了讓加密貨幣成為交易媒介,必須先讓加密貨幣本身的價格穩定,因此聰明的人想出,透過穩定幣將加密貨幣與資產(法幣)1比1掛鉤,例如在台灣發行穩定幣就新台幣掛鉤、在美國發行穩定幣就與美元掛鉤,達到價格穩定的效果。
董瑞斌說,美國通過天才法案後,明確訂定穩定幣的幾大特性,第一、穩定幣只有兩種用途,包括支付型、結算型,「它本身不是投資標的」;第二、不付孳息,假設用100元買穩定幣,發行機構給等價的穩定幣;未來穩定幣賣回來,一樣還是100元。
第三、必須專案儲備,如果穩定幣發行商要發行美元穩定幣,除了可用現金儲備之外,另外還有短天期的國庫債券資產可作為儲備資產;第四、發行穩定幣商必須得到SCRC(金融監理機關)的許可,等於要得到許可執照。
董瑞斌指出,為什麼現在大家都想當穩定幣發行人?假設穩定幣發行人,他把自有資產1千萬元拿去買1千萬元價值的美國短天期(3個月)國庫券,作為100%的資產儲備,接著發行1千萬元價值的穩定幣,賣出去,他既不用付利息給買穩定幣的人,又可以賺到3個月美國國庫券4.3%的利息。
他直言,發行機構要成功,必須要有消費者願意買單,雖然穩定幣對發行機構「是好的產品」,因為它可以賺到美債利息;但對於消費者來講,無法孳息,並不是一個好的商品,也對消費者不公平。
反觀,現行銀行主流的匯兌結算支付Swift 體系,董瑞斌認為,大公司使用穩定幣反而比較沒有優勢,原因是,Swift系統可指定時間入帳、使用者一定有利息收入,且走Swift途徑的話,金額愈大、交易成本就愈低。
穩定幣只對發行商有利,董瑞斌:在台灣不具有吸引力
曾經當過悠遊卡公司董事長的董瑞斌還說,其實台灣早在2002年就有相似於穩定幣的概念,那就是悠遊卡,因為悠遊卡只能做支付,悠遊卡公司也沒有支付利息、也有100%儲備放在銀行信託保管、也需要經政府機關的核准;差別只在悠遊卡不能跨境、也不能在網站上交易。
「如果你是消費者的話,你會把很多錢放在悠遊卡裡面嗎?」董瑞斌點出,悠遊卡不給利息,為什麼要把資產放在裡面?另外,在台灣消費者若使用信用卡,可以在1個月之後再付款,但穩定幣就要先儲值,同樣的情況,穩定幣也不付孳息,對於消費者是不友善的、缺乏誘因。
董瑞斌也說,台灣使用信用卡很普遍、國內銀行及ATM也非常多,在台灣做支付、轉帳都已經相當方便,因此認為穩定幣對台灣現行已經有使用悠遊卡、信用卡、電子支付的客戶來講,不具有吸引力。
他也認為,由於目前穩定幣發行者儲備是規定可用現金或短天期(3個月)債券儲備,但美國的債券問題不在短天期、而是長天期債券,因此對於支撐美債買盤的說法,「我認為效果應該不大」。
董瑞斌認為,央行發展數位法幣(CBDC)還是有必要,因為批發型CBDC(wholesale CBDC)牽涉到機構與機構之間的交易、清算,在數位化時代,央行有必要進行貨幣的再數位化;但在零售支付,台灣現行的支付工具就很好用,「如果要在台灣發行穩定幣,也可以啊,有沒有人用就讓市場自己去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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