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神廟後建樓 文化界力阻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定古蹟風神廟後方擬興建半邊五層大樓,「搶救風神廟聯盟」十四日向市府遞交書面訴求,要求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駁回該建案申請,以維護廟地完整性。經過文化局協調,該設計方案將降為三層樓,降低施工對風神廟結構安全造成的疑慮。
前檢察官也是聯盟召集人陳誌銘表示,風神廟是府城重要文化與信仰地標,守護它不僅是保護一棟建築,更是守住台南的文化根脈與台灣的信仰之門,「我們不會退讓,這是一場關乎歷史良心與文化尊嚴的戰役。」
聯盟說明,該地點屬於清代風神廟原四進格局後殿與龍脈所在。建案將進行開挖與打樁,必然產生劇烈震動,對無地基、以木柱磚牆覆瓦構成的古蹟主殿構造、存在極高風險。此外,古港淤積地質鬆軟,深挖恐造成周邊地層滑動或崩塌。
對此,文化局表示,基於保護文化資產,對本案十分重視,也已協調出雙贏的方案,感謝聯盟成員對台南文化資產保存的關注與努力。
文化資產管理處表示,已與地主協調溝通,地主亦展現理性與體諒,將主動退讓,設計方案由原五層樓降為三層樓,基礎開挖深度亦縮減至約一點五公尺。地主於七月下旬依文資處審查意見修正設計書圖後送審,惟監測計畫仍需補正,文資處收獲修正版後再行審查。降低樓層數方案是經過法制面,工程技術面,地主可申請容積移補償及減低權益損失。文化保存面與私人權益面協商後可行的雙贏結果,文化局也希望成員們與廟方能夠理解。
聯盟則表示問題不是「幾樓」,而是「在古蹟背後開挖」的高風險。主張審查程序必須暫緩加專審加公開三件事同時到位;沒有這三道保險,任何施工監測都不足以保障古蹟。其次,新建案仍然是一個新的遮蓋及阻塞觀覽通道的行為,違反文資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後段的禁令,他們建議地主放棄此建案,主張用容積移轉、地籍替代、退縮回饋等制度性解法,讓地主權益兌現,同時把風險移出古蹟背後,這才是真正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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