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撈近3億!非法傾倒「5座足球場大」廢土 犯罪集團49人遭起訴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苗栗地檢署指揮相關司法警察機關,偕同環境部環管署,歷時8個月、執行7次大規模橫跨5縣市共34處地點之搜索,偵破長期傾倒營建廢棄土於苗栗縣境,嚴重破壞環境並獲取龐大不法利益所得之犯罪集團,並依犯廢棄物清理法、刑法偽造文書罪等多項罪名,共起訴49人。
環管署指出,本次破獲之非法棄置營建廢棄土案,由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苗栗及彰化縣警察局等機關,偕同環管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及苗栗縣環保局成立跨機關專案小組,展開苗栗縣歷來最大規模的查緝環保犯罪行動。
全案歷時8個月、7次大規模橫跨5縣市共34處地點之搜索,並透過環境管理中心協助勾稽分析相關不法業者金錢流、物質流及資料流,分析廢棄物成分及追溯廢棄物來源,查獲營建廢棄土從承包工地清運、運輸車隊、非法傾倒到配合開立假證明土資場的完整犯罪產業鏈。
調查發現,多家營建廢棄土清運公司與土資場串通,透過虛偽蓋章、掃描 QR Code 等手段製造合法進場假象,實際卻將營建廢棄土運至未經許可的「土尾」,造成土地裸露與水土保持破壞,本案查獲苗栗縣內多處非法棄置地點,面積達33,933平方公尺,約等同5座足球場大小。
全案於今(2025)年3月偵結,地檢署以犯廢棄物清理法、刑法偽造文書罪等多項罪名,共起訴49人,其中包括現任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公會理事長,與現任後龍鎮鎮民代表,不法利益所得總額推估近3億元,已由檢方查扣公告現值逾 1.2 億元的不動產及現金2,400萬元;另針對犯罪工具實體扣押,創下全國扣押曳引車數量紀錄,共查扣39台曳引車。
環管署強調,營建廢棄物非法回填行為嚴重破壞地力與生態行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刑責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
此外,環管署也重申,政府對於破壞國土及污染環境的行為絕不寬貸,同時呼籲產源端業者,營建廢棄物及營建剩餘土石方應分別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等相關規定妥善清理;若未依規定辦理,不僅可能面臨刑責,還須負擔連帶清理與環境改善責任,後果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