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重大變革 獎勵年限20年縮短至6年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8日電)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天宣布造林重大變革,獎勵年限從原本20年縮短至6年,同時增加獎金種類,訂定「生產林」與「非生產林」明確目標,推動森林經營全面升級。
林保署上午舉行記者會,啟動獎勵造林2.0,公布新修正的「獎勵輔導造林辦法」即日起上路。
農業部長陳駿季說,森林是台灣戰略資產,以前對森林用管理角度,政府與原住民常對立,近幾年推共享、共同管理,新的辦法用生產與非生產林區分,生產林部分可與林業管理合作社共同經營輔育;對非生產林,推動生態給付,突顯維護森林價值。
林保署長林華慶說,「獎勵輔導造林辦法」自民國97年制定施行以來已逾18年,新修正的辦法為造林政策重大變革,針對造林目的、樹種選擇、獎勵期限、合理獎勵金、配套輔導作業及造林區位通盤調整,推動森林經營全面升級,邀請林農、公私協會合作社、非法人團體加入造林與森林經營。
林華慶說,輔導造林至今,已完成5700多公頃山坡地造林,發揮林地國土保安、綠化等功能,但原先20年的造林獎勵年限太長,且以存活率為獎勵金發放標準,造林目標也不明確,每公頃20年領新台幣60萬元,幾乎有一半是做功德。
林華慶說,新的辦法將獎勵年限縮短至6年,完成造林初期後,還可依設定造林目標,積極活化私有地多元經營,兼顧經濟生產與生態保育價值;同時獎金機制改為堆疊式,只要符合規定,第6年就發放造林獎金50萬元,第6年依造林類型並符規定者,可再加發每公頃成林獎勵金5萬元,或結構用材獎勵金5萬元,也就是每公頃6年最多可領60萬元。
林華慶提到,新辦法也將造林目標分流為「生產林」與「非生產林」,同時讓森林價值更多元,獎勵造林為木材生產、環境生態功能、發展林下經濟、森林療癒等多元永續目標,奠定發展基礎。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及民進黨籍立委伍麗華、陳瑩、莊瑞雄也出席記者會,並肯定林保署輔導造林2.0政策。莊瑞雄建議農業部,發展林下經濟的品項應更多元,不是只有養蜂、種段木香菇,中藥材也可以是選項。
陳駿季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種植林下經濟作物,依規定不能使用化學農藥,目前由林業試驗所與專家研究更多適合林下經濟的品項。
林華慶表示,林保署每年都會評估適合林下作物的品項,首先評估的是經濟可行性,其次是作物是否能適應林下氣候,如果是需光強的作物不適合,同時種植方式必須友善;除了養蜂、段木香菇,已有少量種植台灣山茶,預計年底還會增加月桃等共5個林下經濟作物品項。(編輯:吳素柔)1140818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