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指控庫克房貸詐欺 為何專家說「很難證明」?
據《CNBC》周三 (27 日) 報導,因川普政府指控聯準會理事庫克 (Lisa Cook) 涉嫌房貸詐欺,引發外界對「自住房屋貸款詐欺」的關注。專家表示此類詐欺難以舉證,需證明借款人有明確欺騙意圖,而非僅是填表錯誤。
美國總統川普周一晚間在 Truth Social 發文宣布解除聯準會理事庫克職務,並引述聯邦住房金融局局長 Bill Pulte 的指控,稱庫克同時將兩州房屋申報為主要住所,涉及房貸詐欺。
庫克律師 Abbe Lowell 周二表示將提告挑戰解職決定,並重申川普總統無權解除聯準會理事庫克。
經濟誘因驅動詐欺
借款人在房貸申請中申報主要住所的主要動機是獲得較低利率。房貸網站 HSH 副總裁 Keith Gumbinger 表示,主要住所的房貸利率和房屋保險成本通常較低。
根據 Bankrate 資料,投資性房產的房貸利率通常比自住房屋高 0.5%-1%。保險資訊協會數據顯示,房東保險費用也比標準房屋保險高約 25%。
「自住」意味「大部分時間都住在那裡」,但有軍職服務、父母為殘障成年子女提供住房等例外情況。若房主更換主要住所,需通知房貸業者原房產不再自住。
稅務優惠成考量
紐澤西州 Campo Financial Group 總裁、註冊會計師 Albert Campo 表示,主要住所還享有聯邦和州稅務優惠。
例如出售自住房屋獲利時,符合國稅局規定者可享受高達 25 萬美元 (單身) 或 50 萬美元 (夫妻合併申報) 的資本利得免稅額,條件包括過去 5 年內自住滿 2 年。
稅務目的上,納稅人同時只能有一處主要住所。Campo 表示,擁有多處房產時,判定主要住所「總是根據事實和情況」,通常是花費最多時間、投票、報稅和收取郵件的地點。
詐欺難以偵測舉證
費城聯邦準備銀行 2023 年報告發現,在 2005-2017 年產生的 584,499 筆貸款中,超過 22,000 名「詐欺借款人」謊報自住狀況。詐欺借款人通常貸款金額較大,違約率也較高。
但報告指出,此類詐欺可能「在房貸產生很久後才難以察覺」。
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前司法部助理部長 Jonathan Kanter 表示:「法庭和輿論不同,在法庭上這是小事且很難證明。你必須證明她不僅填表錯誤,還有明確欺騙意圖,要詐騙銀行,而非僅是犯錯。」
根據美國量刑委員會數據,2024 財年聯邦體系中 38 名房貸詐欺罪犯被判刑,略高於 2023 年的 34 人,但遠低於 2015 年的 426 人。
司法部最近也對加州民主黨參議員 Adam Schiff 和紐約州檢察長 Letitia James 提出類似房貸詐欺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