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巴氏量表!這2類人8月起 可申請外籍看護工
勞動部宣布,8/1起,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2期以上者,免巴氏量表評估,即可申請外籍看護。
6大配套措施 降低重症家庭衝擊
勞動部指出,目前聘請外籍看護工的中重症家庭約19.7萬,另根據統計, 80歲以上健康亞健康長輩約有53萬人,而70到79歲罹患2期以上癌症有約12萬人,推估《就業服務法》新法8/1上路後,可能會有10萬人來申請外籍看護工。
為降低對重症家庭造成的衝擊,勞動部與衛福部合作推動6大配套措施,降低對重症家庭的影響。
1.推動輕重分流重症優先
建立「輕重分流重症優先」制度,自免評申請、審查許可、引進移工至聘僱管理,檢附「重症」證明,將「優先」審查處理,一般申請案則依案量依序處理。
持有醫療或失能證明者,依照現行制度向所在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重症案件原則1日完成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及介紹長照資源,一般案件則為7日。
年滿80歲只附身分證明文件者,則上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申請刊登求才資訊,辦理國內求才至少7日。
2.擴大重症多元免評資格
新增3對象可用現有醫療證明,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不用再重複評巴氏量表,包括:不分齡癌症第4期以上患者、全癱無法自行下床者,及過去1年內曾聘僱看護工或中階看護工者,未來僅需檢附1年內有效證明即可申請。
3.重症家庭國內承接最優先
將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移工順位列為最優先,同時開放重症家庭可跨業別承接移工,移工只要在核發聘僱許可前,完成補充訓練20小時即可順利轉任。
重症家庭也可透過勞動部,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專案辦理「短期、高媒合次數」協助選工。
4.協調來源國增加量能確保品質
勞動部已努力與4個移工來源國,協商增加量能與確保培訓品質,並配合輕重分流政策,在文件驗證程序,重症案件維持現行作業日數(約5日),我國駐外館處也會優先處理重症案件的移工工作簽證申請。
5.補足第一線執行人力
因應新法上路,可能增加10萬人的申請量,在處理申請案件第一線行政人力總共增加188人,以落實「重症分流優先處理」,不讓重症申請案產生延宕。
6.擴編預算支持看護家庭
勞動部擴編11.8億預算,協助重症家庭渡過照顧空窗期,提供擴大喘息與短期照顧服務,及製作「外籍家庭看護雇主權益手冊」提供聘僱注意事項及支援服務,並擴大LINE@移點通服務,提供家庭雇主個人化功能,即時推播聘僱移工的重要資訊。
◎ 圖片來源/勞動部.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 資料來源/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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