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婦取卵10次終求得1寶!醫籲:補助不應綁定「取一植一」
高齡婦取卵10次終求得1寶!42歲的胡小姐,是衛福部國健署定義下的高齡產婦,因為超過40歲,生育補助次數從6降低為3次,然而為了求子,她一共取卵了10次,取出共85顆卵,最終成功生下1名健康的寶寶。TFC臺北生殖中心副院長何彦秉醫師表示,高齡女性求子就是在跟時間賽跑,目前政府的補助邏輯,是取卵一次就要植入一次才能獲得完整的補助金額,這與臨床現況背道而馳,也對高齡女性相當不友善,若要真正的幫助生育,政策應將「取卵」、「植入」脫鉤補助。
「少子化」一直是台灣面臨的嚴峻現況,而中央、地方政府不斷推出生育刺激政策,希望挽救低生育率的窘境。然而台灣正面臨晚婚晚育的趨勢,根據內政部2024年人口統計,女性平均初胎年齡為31.65歲 ,較前一年再上升0.15歲。
何彦秉醫師指出,胡小姐在來到TFC前其實已有懷孕過一次,但不幸在第8周胎停,檢查結果為染色體異常,而在40歲以上的女性中,染色體異常的機率並不低,因此通常會在植入前先進行PGS(胚胎著床前染色體篩檢)檢查,而胡小姐當時已42歲,卵子品質一天比一天下降,跟「時間」賽跑,成為醫病共同的目標。
「根據國際論文研究顯示,42歲以上女性胚胎只有10分之1的正常機率。」何彦秉醫師表示,胡小姐取85顆卵,形成囊胚11顆,最終通過PGS檢測僅1顆,然而中間療程超過1年,取卵10次,終於在今年生下一位健康的寶寶,這一路上並不簡單,而政府的補助對於真心想要求子的患者來說,真的不太充足。
何彦秉醫師說,高齡不孕症患者補助次數不僅從6次減少到3次,首次補助金額雖為10萬元,但明確拆分為僅取卵7萬或僅植入3萬;第二次申請則降為6萬(僅取卵4萬、僅植入2萬)。補助邏輯等同預設「每次取卵就應進行植入」,忽略高齡婦女需先集中時間與資源,反覆取卵、累積可用胚胎,再擇優植入的醫療策略。
何彦秉醫師建議,政府應調整補助制度,將「取卵」與「植入」的補助費用脫鉤,例如提供每胎6次取卵與6次植入的彈性上限,允許未用完補助額度在取卵與植入階段間轉移使用。他強調:「把資源集中到取卵階段,高齡婦女才能在有限時間內累積足夠的供選胚胎,而不是被迫跟時間賽跑。」
TFC台北婦產科生殖中心創辦人曾啟瑞醫師也強調,「患者的目標從來不是使用補助,而是成功生下寶寶。」政府應該提供幫助,而不是設下限制。目前台灣生育年齡延後已成趨勢,衛福部資料顯示,試管補助政策上路三年來,已協助超過2萬名試管嬰兒誕生 ,顯示政策效益逐步發酵。不過,要讓補助制度真正發揮效用,關鍵不只是擴大對象,更要補助制度彈性,讓政策與臨床治療邏輯接軌。
「不是每一位患者都有十足的經濟能力自費完成多次取卵療程,政府若希望提升生育率,應該要幫助的是『有意願生』的族群。」何彦秉強調,應給予患者與醫師更大的配置彈性,才不會讓政策好意,反而成為限制希望的天花板,真正想生的人更希望能好好運用每一次補助機會,政策若不能幫忙,反而讓他們更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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