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都毀了?立委轟光電開發近8年「環評0件」 水面型光電廠至今仍被排除在外
台灣太陽光電案場屢傳爭議,繼高雄大樹光電案爆出未經環評即破壞山坡地後,立委點名近年多起大型土地變更為光電用地卻免於環評,質疑政府放任後門大開。
環境部則坦言,這些案例多為舊制下免環評案場,已著手檢討國有、公營土地相關規定,並將納入「環評總體檢」研議修法。
同時環境部也說,已經在今年一月修改環評命令,該等情況現在已經都須環評;然而,立委也問及水面型光電也納入環評?環境部卻表示「目前不用,會考慮納入」。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16)日邀請環境部部長彭啓明、經濟部、海洋委員會、農業部、內政部、國防部針對「光電設施對環境影響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14.5萬片壞光電板嘉義佔近8成,彭啓明:估一個半月處理完畢
彭啓明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指出,目前在嘉南地區損壞的光電板總共約14.5萬片、重達2,800噸,其中嘉義縣災損約11.4萬片,重量約2200公噸,台南市災損數量約3.1萬片,重量約600公噸。
其中最嚴重的是嘉義新塭滯洪池案場,單一廠址災損數量就有約5萬片,彭啓明表示,受損板材都有序號可溯源,目前台灣共有4家專業處理太陽能板廢棄物的業者,已經陸續簽約並安排清理,其餘多處案場均洽談中,預計一個半月清除完畢。
隨著太陽能設置規模逐年擴大,廢板處理問題也日益受到關注。根據環保署預估,台灣的太陽能板廢棄物在2023年約產生一萬公噸,2035年起每年則將超過十萬公噸,立委凃權吉對於現有處理量能能否應付深感憂心。
彭啓明會中指出,本土業者每月約可處理4,000多噸、一年約5萬噸,回收率約達92%,希望之後比例能進一步拉高。針對本次災損規模龐大,因為處理量能沒這麼大,因此業者也需要24小時加班處理,希望一個半月能夠去化。
彭進一步強調,環境部也已與地方環保局協調,大型案場須在兩週內清除、小型案場一週內完成,否則將面臨6萬至300萬元不等的罰鍰。
破損光電板有無傷害環境?環境部、海委會不同調
至於外界極為關切的光電板毀損可能對環境影響,彭啓明會前說明,環境部同仁14日至當地4個點進行檢驗,包含3個滯洪池、1個魚塭,針對10項對身體有害的重金屬進行量測,大概有一半為零檢出,除了當地錳濃度背景值本來就較高外,其餘都合於標準。
彭啓明強調,太陽能發電元件外層以玻璃及鋁框緊密封裝,使模組具耐酸鹼、抗腐蝕且物化性質穩定的特性,非屬有害廢棄物;廢棄光電板不會有毒,因此網傳當地魚產有毒是錯誤訊息,「對環境並無影響」。
雖然環境部一再強調光電板對於環境並未造成威脅,水質目前也未受影響,但海委會報告仍針對水面型光電指出,浮台設施的成分中雖不含重金屬或其他含氯含苯毒性有機物,但若受破壞而漂流於海面,仍屬於海洋廢棄物,其未經回收而大量散落於海面,可能影響海洋生態,例如破碎後遭海洋生物誤食,並造成海洋污染之虞。
開發光電8年「零環評」,水面型光電廠如今仍被排除在外
要探討對環境是否造成影響,「環評程序」勢必需要討論。
立委黃國昌點出,2020年屏東枋寮103公頃山坡地變更為光電廠、2021年屏東51公頃國家公園山坡地變更為光電廠、2022年高雄大樹區51公頃山坡地變更為光電廠,通通免環評,「你認為當初這些地方免環評是正確的決定嗎?」
黃國昌表示,環評委員四度提及光電開發案應該都要納入環評,在會議中提出被主席回一句「謝謝提出寶貴建議」,沒有任何下文;同時,先前光電環評標準是位於重要溼地才需環評,結果從2016年5月至2024年2月,光電環評0件,可說是大開後門。
針對這些免環評的大型土地變更光電案場,彭啓明回應當年的確不需環評,但他也緩頰,今年一月已經修改環評法令,過去只有針對濕地,現在的山坡地等情況都需要經過環評。
被逼問先前的錯誤政策是否需要有人承擔責任,彭啓明強調,我做我該做的事情,再生能源要以環境保護為優先,這是我的職責也是我的態度。
然而,黃國昌則認為環評規定來的太晚,且現行規定仍有漏洞,提問現今水面型光電廠是否需要環評?結果彭啓明回「目前還不用,但我們考慮」。
環境部表示,近期如高雄大樹光電等破壞環境案例,多屬過去不需環評的案場,且開發單位違反多項法令,環境部已著手檢討國有、公營土地免環評的例外規定,同時也將此議題納入「環評總體檢」,評估是否修法加嚴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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