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家庭聘外看 1天完成招募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新修正的就業服務法訂8月1日起開放80歲以上長者聘用外籍看護,勞動部、衛福部及相關團體29日指出,因外籍看護已出現「棄重擇輕」現象,勞動部昨提配套,將推出輕重症分流措施,重症家庭1天就可完成國內招募,衛福部也將協助重症者在聘僱外看空窗期可使用長照服務。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46條修正草案,包含80歲以上長者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2期以上者,得免醫療機構評估聘外籍家庭看護工。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陳世昌指出,統計80歲以上健康跟亞健康長者有53萬人,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2期以上者也有12萬人,推估將有10萬人申請家庭看護工,容易出現加薪搶工狀況。
罕病基金會副執行長洪瑜黛指出,經向47名外籍看護僱主詢問,其中40%有表示外籍看護工提出調漲工資的要求,23%表示會提出更換雇主。陳世昌表,已經出現看護工要求加薪或希望可以轉到輕鬆的照護工作情況,也有部分仲介公司已經開始廣告「80歲以上免評申請外看」,爭搶申請案源,這些棄重擇輕現象都已經發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新法上路後,重症家庭即便加薪也可能請不到家庭看護工,導致重症家庭必須放棄自己工作來自己照顧親人,政府跨部會已合作建立「輕重分流重症優先」制度,從免評申請、審查許可、引進移工至聘雇管理,只要檢附「重症」證明都將「優先」審查處理,一般申請案則依案量依序處理;重症案件8月1日起只要1天就會完成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及介紹長照資,辦理國內求才至少7日。
衛福部長期照顧司副司長吳希文指出,重症家庭在聘僱外籍看護工空窗期,將引導使用長照服務,可透過1966長照專線申請長照服務;外看轉換雇主期間,也可檢附接續聘僱相關證明提出申請。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總陳景寧表示,就業服務法修法修正案實施後,新增了53萬沒有失能、失智的長輩可聘外看,呼籲在廢除巴氏量表後,應改以長照失能評估(CMS),讓評估服務輸送到家,也可以將心智功能、家庭照顧能力全面納入綜合考量,政府也可以更加全面掌握失能人口的需求程度分布,依輕重緩急協助聘用外籍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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